
ALPHARD承租注意事項
總發的話
本公司所有車輛皆為禁菸車,且出車前皆由專門人員進行車內清潔及消毒防疫措施,敬請貴賓安心使用, 如有其他需求或設施配備,歡迎洽詢並提前告知。
⋄ 承租資格
- 承租人須年滿20歲,取車時須出示中華民國身分證及個人有效駕照。
- 取車時請出示有效汽車駕照、身分證、信用卡等相關證件,如證件不符規定,本公司有出車決定權。
- 不扣證件、不簽本票、不需押金。
- 駕駛執照未滿一年者,本公司得拒絕出租車輛。
⋄ 訂車與付款
- 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更改轉租他人;如欲異動取車日期,優惠條件另議。
- 如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或退回訂金。
- 如有任何異動,請速與本公司連絡,營業時間:AM08:00-PM20:00。
- 連續租車24小時為一日,逾時6小時(含)以上計算為一日。
- 歡迎貴賓使用信用卡或電子轉帳付款。
⋄ 用車權益
- 車輛於租賃期間內,機件若非人為因素之故障損壞,由本公司全程保固。
- 全省道路20公里24小時免費拖吊服務,免費供水、接電、更換輪胎及代購汽油(山區及特殊道路費用另計,以拖吊公司收費標準為依據。)
⋄ 租車保障內容
- 乘客險:駕駛與乘客傷亡,每人最高理賠新台幣300萬元。(人數以行照上登載的承載限制為準。)
- 強制險:第三人傷亡,每人傷亡(含醫療)最高賠償200萬。
- 第三人責任險:每人傷亡新台幣200萬元、事故400萬元、財損50萬元。
- 以上險種不負責因自然災害(如:颱風、地震、洪水等)直接或間接影響而造成的損害,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的理賠。若車型為內含播放設備、音響、行車電腦等,若因遭竊則實際賠償金額依報價單為準。
- 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時,保持現場並報警備案切勿私下和解,立即與本公司聯絡,以免喪失其保險權利。
- 若為不明車損,亦無報警將會依照保養廠維修估價
- 車輛於租賃期間或未返還本公司前遺失或被盜、被竊者,提出報案證明後,承租人最高負擔上限為車輛價值之20%及30天之以租金定價計算之營業損失,若該車輛提前尋回則依實際天數計算。
- 車輛租賃期間毀損但可修復者,承租人賠償金額最高以 5萬元為限,需報警並取得警察機關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。
- 車損險及竊盜險以丙式保險之保單條款為主,條款依財政部91.07.10台財第0910750797號函為準則。
⋄ 還車須知
-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如提前還車,折扣另議,已付租金可轉作訂單之訂金,供下次使用。
- 本公司提供租還車輛業務之營業時間為:AM08:00~PM20:00。
- 外地還車,承租人須負擔外地還車費,並須先徵得出租人之認可;未經同意者,因此產生之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支付。
- 連續租車以24小時制為一日計算,半天為6小時。
-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,每小時以1000元計
- 請記得取回車內之個人物品,若有損壞、遺失、本公司不負擔保管之責任。
⋄ 應負責任與義務
- 承租車輛不得有違法之情事;如酒駕、超載……等,以免喪失其保險權力。
- 承租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;承租車輛若須維修,以該車輛之原廠或本公司特約服務廠為唯一修理廠,以維持車輛之安全性。
- 出車時請詳閱「租車合約書」之所載事項。
- 租金不包括汽油,請承租人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。
- 承租期間衍生之停車費、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損失皆由承租人負擔。
- 車輛若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,請立即告知,行駛超過40KM或1小時後,將仍須負擔日租金。